• 芬兰商标注册
    Trademark Fees and Documents in Finland

芬兰商标概要
1、芬兰第一部商标法生效于1964年6月1日;1980年12月5日颁发了集体商标法;现行商标法是1996年生效的第1715号商标法。 1995年第1715号商标法于1995年12月通过,1996年4月1日生效。新标法与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和欧共体商标条例的规定协调一致。该法的要点包括:延伸到整个欧共体经济区内的权利耗尽原则;马德里协定议定书的在先申请或者注册可以构成商标注册的障碍;商标申请必须具体列明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自注册公告之日起2个月的滞后异议代替了2个月的提前异议;在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第三人的使用可以被认为是商标的有效使用;只要缴纳了续展费,商标注册则被视为已经续展而且对注册商标的修饰性改变可以不备案;在芬兰没有居所的商标异议人或者答辩人必须委托芬兰律师代理。
2、在芬兰,可注册的商标种类有:商品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色彩商标。
3、芬兰采用的商品和服务分类与国际分类一致。一个商标申请可包括两类以上商品,但每多一类需交相应附加费。
4、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芬兰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色彩商标的注册申请。
5、芬兰参加的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5年12月29日芬兰政府成为马德里协定议定书成员国,并于1996年4月1日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在芬兰得以实施,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FI

  • 商标注册各项业务
  • 货币单位:人民币
业务名称 描述 费用 备注
申请注册 商标申请注册 首类:11800
次类:4800

申请人主体资格:
中国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在芬兰申请注册商标。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
3、申请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4、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包20项目/类)。
官方回执时间:1周
注册所需时间:4-9个月
商标有效期:10年
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5年
官方使用语言:芬兰语/瑞典语

商标的续展:
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或者在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但是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
商标办理途径分析:芬兰属马德里成员国,费用为279瑞士法郎,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法国商标注册,则马德里商标官费为(653+279)*7=6524元,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代理费3000元,计9524元,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通过马德里办理芬兰商标注册与单一办理在费用上较为便宜,因而,马德里方式更为合适。但如需要单独的芬兰商标证书,则可以选择单一方式。

商标审查流程: 审查官将对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商标的可注册性和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发生冲突等等进行审查。若专利局认为某一商标不能注册,会书面通知申请人。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上述驳回未作答复,此申请即视为放弃。符合规定或者通过答复符合规定将获得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