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商标概要
1、法律构成:尼泊尔专利、设计和商标法制定于1965年,并于1987年进行修改。
2、尼泊尔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商标注册基于申请在先原则,商标的在先申请人将获得商标注册。
3、尼泊尔只接受商品商标的注册申请,同时,商标法对于商标的商品分类未做规定,但其注册商标的分类取决于该商标申请时的基础注册;
4、尼泊尔于1997年2月4日起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NP
业务名称 | 描述 | 费用 | 备注 |
申请注册 | 商标申请注册 | 首类:8300 次类:5600 公证代办费:500(仅限中国大陆地区) |
尼泊尔需要基于本国的基础基础注册 |
申请人主体资格:
任何个人和法人均可申请注册商标。商标的在先申请人将获得商标注册。在尼泊尔申请注册必须指定在尼泊尔登记注册的代理人办理。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
4、申请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5、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包20项目/类)。
6、国内注册证或国内提交回执及其翻译(公证)
7、若以国内申请基础提交申请,需要在申请日期之后的2年内提交国内注册证书。
官方回执时间:2-4周
注册所需时间:12-18个月
商标有效期:7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官方使用语言:尼泊尔语
尼泊尔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7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
审查流程:
商标申请提交至尼泊尔工业部后,由该部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如果审查通过,将颁发商标注册证,如果未通过审查,将驳回商标申请。
尼泊尔商标办理途径分析:
尼泊尔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