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商标概要
1、孟加拉人民共和国于1997年3月26日成立。建国以后曾没用、修改了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商标法律。现行商标法修改于1975年,1976年1月1日生效。
2、商标注册采用在先原则,注册商标要求已经使用或有意使用,可以注册普通商品商标、证明商标、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系列商标、彩色商标和纺织商标。
3、商品分类与国际商品分类相同。关于纺织品商标,如果商标仅由字母或数字或其任何组织构成,在第22-27类中要求按其组别分别申请。
4、孟加拉国于1985年5月11日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1年3月3日又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国家英文缩写:BD
业务名称 | 描述 | 费用 | 备注 |
申请注册 | 商标申请注册 | 首类:11600 次类:9000 |
申请人主体资格:
任何从事生产或服务的企业、经济组织的法人或自然人均有权申请商标注册。在孟加拉没有住所或主要营业场所的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指定在不丹的代理人。
申请所需文件:
1、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官方回执时间:4周左右
注册所需时间:24-30个月
商标有效期:7年
官方使用语言:孟加拉语
商标异议期限:3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5年
孟加拉商标办理途径分析:
1、孟加拉非马德里成员国,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2、孟加拉商标官费有所提高,因此相对于以往,注册的费用有所提高,因此,如没有十分把握,建议先做事先查询,否则一旦注册不成功,将面临费用无法退还的问题。3、孟加拉商标注册时,仅签署的外文委托书即可。
审查流程:
专利局只对商标的可注册性进行审查,根据国际协议领土延伸至奥地利的商标注册申请,则需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审查。如果审查过程中发现注册障碍,将通知申请人在2个月内提交答复意见。经过申请,可以延期2个月。对于官方的首次审查意见,通常只允许累计延期1年。对于以后的审查意见,只能累计延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