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商标概要
1、新加坡新的商标法于1999年1月15日生效,此后经过几次修改。新加坡商标法来源于英国商标法。
2、商标权的取得基于使用在先的原则。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及防御商标在新加坡都可以注册。
3、新加坡是《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于2000年10月31日加入议定书,属纯议定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SG
业务名称 | 描述 | 费用 | 备注 |
申请注册 | 商标申请注册 | 首类:7100 次类:5200 |
1、提供申请信息 2、签署委托书 |
申请人主体资格:
商标的最先使用人或者意图使用者必须以规定的书面格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如果申请人在向新加坡商标主管当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已就同一商标向英国及其联邦国家或者同新加坡有商标保护双边协议的国家提交了注册申请,便可以向新加坡申请优先权,优先权必须在原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官方回执时间:2个工作日
注册所需时间:8-15个月
商标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新加坡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
审查流程:新加坡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并进行商标检索,以确定该商标是否具有内在可注册性,以及该商标是否在相同商品上同已在先提交或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足以造成欺诈或混淆的相似。
官方在发出通知要求对申请进行补正之后,申请人通常必须在随后2个月内作出答辩,此外还可申请延期2个月。
如果由于申请人的过错,在注册官发出书面补正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一般在2-4个月内)商标注册仍然没有完成的,注册官将就此书面通知申请人之后,视该申请为已放弃。
办理途径分析: 1、新加坡属马德里成员国,费用为272瑞士法郎,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新加坡商标注册,则马德里商标官费为(653+272)*7=6475元,加上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代理费3000元,则费用在9475元,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就新加坡一国而言,通过单一办理新加坡商标申请注册,费用上要比马德里商标官费要便宜,而且,通过马德里办理新加坡商标往往会因产品分类要求不同而下发审查意见,因而,无论在时间、费用及办理程序等各种因素来看,新加坡通过单一方式办理最为合适; 2、新加坡单一办理时,如遇到音译、产品修正类审查意见,我司免费予以答复,因此,就新加坡而言,强烈建议通过单一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