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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变流程

一、简要说明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名称查询是商标成功与否的首要条件,专业与非专业有着太大的差别,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有对商标有105条审查标准,专业的名称查询就是要运用这些标准,再加上多年的实战经验才能对商标的通过率有高标准的判断,所以第一步的名称查询与分析至关重要,这就是我们服务的价值。
  二、办理途径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形码;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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