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种类及区别
一、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三种类型的区别
1、涉及到产品在形状、结构或其结合方面有改进的技术方案,既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也可以申请发明;但如果涉及到方法类(包括工艺方法、制造方法、药物配方等)或软件(软件加硬件、或纯软件)的技术方案,必须申请发明专利。
外观设计是保护产品的外形,产品在外形、图案或色彩方面富有美感的,可以申请外观设计;如果产品内部的形状、结构有改进的,需要申请实用新型或发明。
2、三种类型的保护期限不同,发明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保护10年,都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三种类型的专利权都是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发明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员主要是审查提交的申请文件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及其他实质性问题,如果不满足要求,会下发审查意见,到时需要申请人陈述意见。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经过初审合格的就可以授权,为此,可以看出发明的含金量比较高。
4、能申请实用新型的必须是产品,为此如果想申请实用新型,必须是产品在形状、结构方面有改进的技术方案。
5、发明在公布日到公告日之间享有临时保护,但要起诉他人侵权,必须在拿到专利证书(公告)之后才能起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没有临时保护一说,起诉他人侵权,也是需要在拿到专利证书(公告)之后才能起诉,但必须出具专利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在专利证书拿到之后,由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到专利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