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签订合同确定申请发明专利,此时专利代理人会根据相关技术人员提供的技术方案撰写专利文件,撰写过程中会和技术人员沟通,撰写好专利文件,经过技术人员确认后递交专利局申请,撰写专利文件的过程大概1-2周;
递交申请后1周内会有电子版的受理通知书,同时向专利局缴纳申请费950,专利局开有发票;
2、初步审查:受理后,进入初步审查阶段。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相关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一般自递交申请日4个月左右,会收到初审合格通知书;如果提出提前公布请求,自递交申请日7个月左右,专利申请会在专利局网站上公布出来,此时会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
3、实质审查: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一般8-9个月左右会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通知书;
在实质审查阶段,专利局审查员会对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实质审查,他们会检索在申请之前公开的国内外的对比文件,主要来评价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在审查过程中,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这个时候需要技术人员配合专利代理人去答复审查意见;
实质审查阶段有1年左右,通过实质审查后,2年左右会收到授权通知书,此时缴纳登记费和年费;2年半左右收到专利局寄出的专利证书。
注意: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并且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